自2024年3月7日-4月7日,我单位未收到关于开封市汴东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分割及分割转让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因没有收到意见和建议,尚没有被采纳的意见。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