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顺河回族区委 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平安建设“百日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中共顺河回族区委 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平安建设“百日整治”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2010年9月2日)
为贯彻省、市综治、信访稳定工作会议、全省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集中整治工程施工治安环境会议等有关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平安顺河建设,进一步提高辖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自9月1日起,动员全区上下,组织开展平安建设“百日整治”活动,通过突击性、战役性的攻坚行动,在短期内迅速扭转我区公众安全感指数偏低的局面,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良的治安环境。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全省、全市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满意率为目标,以“进百家、听民意、解民忧、消民怨”干部下基层走访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动员全区力量,同心协力,打一场声势浩大、成效明显的平安建设“百日整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平安顺河建设。
二、总体目标
辖区公众安全感指数在全省排序进入前100名。
三、工作步骤
1、宣传、排查阶段(9月1日—9月10日)
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各乡、办事处、派出所对本系统、本辖区治安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各乡、办事处、派出所要按照乡(办事处)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的要求,逐村(社区)逐户进行地毯式排查,切实把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摸准、摸实、摸全。并认真核实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和备案,认真进行梳理、分析,查找原因,找准症结,提出工作对策。
排查期间,要把排查工作和宣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边排查、边宣传,利用横幅、标语、版面、宣传单、宣传车、大喇叭等形式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群众,使“百日整治”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排查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宣传工作要贯穿于整个活动始终。
2、集中交办阶段(9月11日—9月20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收集汇总,梳理分类,按照职责权限,分级分口交办解决。
3、集中整治阶段(9月21日—11月30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各乡、办事处、各派出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问题症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清情况,分清责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集中实施攻坚。
4、检查评比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
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有关责任单位、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区综治委。由区综治委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汇总“百日整治”活动情况,实地检查,考核验收攻坚情况和效果。
四、工作内容
(一)平安建设宣传:大力营造平安顺河建设的浓厚氛围,广泛动员群防群治力量,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1、由区综治办牵头组织各乡、办事处及综治成员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2、乡、办事处每月在市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平安建设稿件不少于2篇,公安分局不少于5篇,法、检、司不少于2篇;3、各乡、办事处于9月25日前,在辖区内选择主要路段和路口,制作不小于10平方米的大型固定宣传标语,每乡2处、每办事处1处;4、各乡、办事处、派出所治安巡逻车利用扩音设备,每日早8时至晚8时,不间断进行平安建设巡回广播,各行政村的“平安大喇叭”每天宣传时间不少于半小时;5、由区政法委牵头。在案件多发地域和公众聚集场所组织召开公捕、公判大会,以震慑犯罪。
(二)打击违法犯罪: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打压犯罪空间,为辖区居民创造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1、以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中原卫士杯”竞赛和“护航行动”为载体,实行破案责任制,挂牌督办制度、奖惩激励机制,责任倒查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黄赌毒和村霸、街霸等涉黑涉恶犯罪,切实提高案件破案率和现行抓捕率。公、检、法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切实做到快捕、快诉、快判。2、加强社会治安问题突出地区的排查整治工作。按照滚动排查,滚动整治的要求,对排查的乱点逐一落实整治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机制,限期改变面貌。同时,按照市综治委要求,认真开展“护航行动”,针对辖区干扰影响工程施工环境案事件多发、施工单位反映强烈的问题,政法各单位要重拳出击,强力整治影响工程施工建设方面的刑事治安案件。公安机关要逐案成立专案组,明确责任人,专案专办。检察院、法院对涉及工程工地犯罪案件,要提前介入,指导办案,坚持实事求是,不追求细枝末节,安排精干力量依法快诉、快判。司法机关要对黑恶势力违法行为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劳动教养。通过“护航行动”的开展,挖出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打击一批黑恶犯罪人员,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和工地周边地区无重大刑事案件和黑恶势力滋扰正常施工秩序的案事件发生,为企业的正常发展保驾护航。3、“百日整治”活动期间,现行命案发一破一。省督办案件、省督捕逃犯完成100%,吸毒人员收戒做到应收尽收。逮捕、起诉、劳教“两抢一盗”人员数,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三)完善治安防范:1、关于人防。区专职巡防队伍要按照上级要求,达到100人的标准。对专职巡防队巡防不到位、社区巡防队巡防工作流于形式、巡防时间安排不合理、群众有意见等问题,各派出所要规范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巡逻防范等制度。各派出所指定专人负责巡防工作,按照“三定”(即定时间、定路段、定人员)的原则开展工作,实行巡防签到点制度,确保专职巡防、社区巡防队充分发挥作用。2、关于技防。要充分发挥技防平台作用,解决监控室无民警带班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增加技防监控人员,加强专业培训,对技防监控图像实行24小时监控(监控图像信息资料保存30天),并不停转动探头,寻找、发现可疑人员和线索,及时制止和打击犯罪。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值班、情况报告、人员培训、奖惩等制度。避免技防设施成“摆设”,真正发挥技防设施“事前防范,事中处置,事后取证”的作用。3、关于物防。由各办事处负责,10月底前,每办事处按照每个家属院有专职门卫,有值班室和门岗,有来客和车辆出入登记,有巡逻,有管理制度的“五有标准”完成2个楼院封闭任务。
(四)矛盾排查调处: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的工作意见》实施。
(五)深入走访群众:1、各乡、办事处,要深入开展“进百家、听民意、解民忧、消民怨”干部基层走访活动。通过走访活动,听民声、察民意、排查问题,找准、摸清影响本地区安全感和满意率的主要问题,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予以解决。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对超越本级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及时向区平安建设“百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办公室向相关责任单位交办问题,及时整改解决,跟踪问效。2、公安分局和各派出所开展回访案件受害人活动。对2008、2009、2010三年来未破案件的受害人走访率要达到100%,要向他们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告知安全防范措施,表明破案的决心,使群众直观感受到公安机关在尽力侦破案件。3、区法院对所判案件当事人的及时回访率要达到100%,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判决公开、公平、公正的认可度,更加注重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同时做好初期案件的信访风险评估工作,对原有涉法信访案件,逐人逐户走访,努力使当事人停访息诉。4、区检察院在做好走访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监督法院、公安等执法部门公正执法,认真查处和解决执法领域的失职、渎职行为。5、区司法局要深入基层一线,及时掌握和了解基层矛盾纠纷,主动开展调解工作,充分发挥民间调解的作用,对已调解结案的案件当事人,回访率要达到100%,切实了解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通过大走访、大调解,营造公正和谐的司法环境。6、扎实开展“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按照“六大员”的工作任务要求,切实做到“六个一”、“六必到”,严格奖惩措施。区政法委每月督导暗访一次工作情况,对工作落后、走访不到位,群众熟知率低的,责令停止原单位工作,限期改变面貌,对成绩显着的进行表彰奖励。
(六)加强治安管理:1、区公安分局要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治安监管,加强对吸毒、轻微违法、受过打击等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掌握其思想动向,减少重新犯罪。2、司法局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后续安置帮教工作,定期了解他们的思想、行动,帮助他们早日融入社会,消除和减少对社会治安的危害。当年安置帮教就业率要达到70%。
五、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平安建设“百日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顺河回族区平安建设“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二是加强督导。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建立专门督导组(名单附后),每月一排名,及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落实,全面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三是考核奖励。活动期间,区平安建设“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考核一次,通报考核结果。活动结束后,将依据《顺河回族区平安建设考核奖惩办法》进行奖惩。
中共顺河回族区委
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
201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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