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河回族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简章
顺河回族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简 章
根据我区“大调解”工作格局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4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自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领导,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人民调解工作;
2、善于沟通协调,为人公正,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本市常住户籍;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法律、政策知识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5、年龄在25周岁以上(198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至65周岁以下(1951年7月30日以前出生);
6、具有政法工作经历、法律职业资格并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基层调解、法律服务以及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人员工作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人员性质为社会服务志愿者。与区司法局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人员待遇按每月每人发放生活补助费300元,另外按调解案件成功数以每案30—100元予以补助,同时为每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一份。
四、招聘程序
采取自愿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0日至2011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8:3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司法局办公室(仪北街顺河区综合办公楼二楼)报名。
联系电话:3388768
2、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办法,报考者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填写好的《顺河回族区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应聘报名表》从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shunhequ.gov.cn上下载,于2011年8月20日前送至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司法局办公室(仪北街顺河区综合办公楼二楼)报名。
3、资格审查。按照有关要求,由政法委、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报考者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5、报考者本人须如实填写《顺河回族区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应聘报名表》,对信息填写不清楚、不真实、不完整,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
6、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7、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内容和时间。
1、面试内容包括基本文化知识、法律常识和案例分析。
2、面试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
(三)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按统一标准进行体检。
2、面试结束后,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用名额1: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张榜公布。
2、体检合格人员依据总成绩,按照聘用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被考核人员并张榜公布。
3、确定聘用关系。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区司法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4、上岗培训。聘用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由区司法局负责实施。
五、工作纪律
一是要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实施;三是工作人员要遵守人事工作纪律,不准营私舞弊,假公济私,泄露工作秘密;四是参加招聘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准弄虚作假。
此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本简章由顺河回族区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顺河回族区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工作有关事项,请登录顺河回族区政府网(www.shunhequ.gov.cn)。
顺河回族区司法局
2011年8月9日
顺河回族区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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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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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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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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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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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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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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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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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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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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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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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口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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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 位和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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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职位 |
曹门( ) 工业 ( )清平( ) 土柏岗( ) 宋门( ) 铁塔 ( )东郊( ) 苹果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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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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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领导 小组审核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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