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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文华 区委副书记、区长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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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丹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经济、财政、税务、工业、商务(外经、外事、外贸)、边村重工业园区、金融、保险、发展改革、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统计和办事处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目标管理办公室、督查办、外事办)、区财政局、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区商务局(区招商局、区外商投资服务局)、边村重工业产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统计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工业经济发展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顺河国家税务局、顺河地方税务局。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工会以及金融和保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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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和平 区长级干部 协助区长工作,负责卫生、防疫、食品药品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区卫生局(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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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学 区长级干部 协助区长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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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航林 区长级干部 协助区长工作,负责审计、监察、信访、区政府法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信访局。
联系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区群众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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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金友 副区长 负责人事、编制、科技、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区人事局(退休办公室)、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局、区地方史志办公室。
联系区科学技术协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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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维静 副区长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人防、交通、国土资源和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区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环卫局)、区民族宗教局、区拆迁办、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市城区国土分局、市城区交通分局、市场发展分中心。
联系市地震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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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军 副区长 负责公安、消防、司法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顺河公安分局、区司法局、顺河消防大队。
联系市国家安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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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守明 副区长 负责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计划生育协会)。
联系政协顺河回族区委员会、区人民武装部、区残疾人联合会、共青团顺河回族区委员会、区妇女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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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毅 副区长 负责民营经济、农村、农业、粮食、扶贫、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事业保险、劳动就业、环境保护、电力、邮政、通信、侨务、台湾事务、信息化建设和乡政府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区农村工作办公室、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社会保险局、区劳动就业局、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区归国华侨联合会、顺河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顺河环境保护分局。
联系区工商业联合会,以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烟草局和粮食供销、气象、畜牧、农机管理、通信、邮电、电力、铁路、侨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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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 利 副区长
协助马维静副区长工作,负责城区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建设局、房屋开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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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振宇 区长助理 协助区长工作,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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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文 区长助理 协助区长工作,重点协助李丹副区长工作,参与边村园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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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强 区政府党组成员 主持区监察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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