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河回族区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3-11-30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5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被抽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公开的工作机制。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在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按照市局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既定随机抽查范围的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风险防控,强化过程管控,严格保障措施。对所列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双随机检查安排

(一)抽取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要求,双随机按照先抽取被检查对象、后抽取检查人员的方式进行。抽取被检查对象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同时要考虑所属行业领域、生产经营规模、安全管理状况、安全风险等级等因素。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由相关负责的业务科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次性抽出,并建立检查对象任务库。每次检查前,要根据企业行业特点、季节特性,从本部门检查对象任务库中抽取检查对象。

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由主办业务科室依据工作职责并考虑业务专长、人员配各、保障水平等因素,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从全局执法人员中抽取。遇到特殊情况,不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报请局主管领导同意,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根据企业和科室工作情况指派人员检查。

(二)抽查事项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适时修订《顺河回族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主体、抽查方式和有关要求。

(三)检查实施

检查对象确定后,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前,执法检查人员要根据《顺河回族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检查对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现场检查方案及现场检查表,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确保检查实效。

三、公开与运用

(一)依法公开并运用随机抽查结果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在“双随机”检查任务完成后7日内,将检查结果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二)公开内容

各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执法服务、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管工作的权限、依据、流程、结果及配套制度等相关信息,全部依法予以公开(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外),接受社会监督。主要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

(三)公开方式

行政执法公开以网络公开为主,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公开。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河南省应急管理综合业务系统公开;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或微信公众号等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公开;通过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印发执法公开手册公开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结合文件规定和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方法举措,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监督检查

牢固树立“互联网+监管”理念,认真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过程中,被抽取的执法人员务必在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任务。同时,对于检查中发现需要实施联合惩戒的,自行政处罚决定下发之日起7日内准确地向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报送信息数据。政策法规科适时对“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开展执法监督。

(三)加强宣传培训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对抽查结果的宣传报道,弘扬守法、诚信品格,曝光违法、失信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切实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促使其及时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顺河回族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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