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顺河回族区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3-12-29

2023年顺河回族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责任明确、协同有序、兼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扎实推进辖区河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最终目标,推动顺河回族区河湖管护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常态化推进巡河巡湖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2023年区级人事变动及分工调整,完成今年辖区区级河湖长7名、乡级河湖长8名、村级河湖长35名的河湖长责任体系的网络工作平台系统更新任务,每位区级河长湖长明确一个或多个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作为对口协助单位,协助区级河长湖长组织安排各项河湖长制工作。强化党政领导负责制,联合汇总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力推进整洁优美、水清岸绿的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2.更新完善制度体系。为规范辖区各级河湖长巡河,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河湖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借鉴各地先进经验,根据我区工作实际,结合《顺河回族区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汴顺河长办文[2021]16号)与《顺河回族区河湖长制工作制度(2017年印发)》文件内容,顺河回族区河长制办公室完善条文,更新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河长巡河履职的通知》(汴顺河长办文〔2023〕5号)与《顺河回族区河湖长制工作制度(2023年印发)》,不断完善辖区河湖保护制度保障。深化“河长+检察长”体制建设,开办座谈会,交流相关优秀管理经验,联合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加强联动,发挥优势,助力河湖长制任务落实,促进河湖环境改善,推动我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3.按时完成巡河巡湖任务。2023年区、乡、村三级河长巡河共计2791次,其中区级河长巡河55次,乡级河长巡河299次,村级河长巡河2437次,综合巡河率100%。各级河湖长对责任河湖进行日常巡查,开展巡河巡湖管护按照河湖管护工作职责,交办的河湖问题及时完成整改,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向上一级河长湖长或相关部门报告,请求协调解决。2023年顺河河长办发文明确规定未按时段要求完成巡河任务、虚假巡河、故意瞒报问题的河湖长将被严肃追责问责。

二、开展专项行动,增强辖区河湖管护力度

1.“四乱”问题巡查整改。开展2023年度河湖“清四乱”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全面摸清和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推、乱建“四乱”问题,常态化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整改。根据文件要求明确并细化任务分工,分别交办,强化暗访监督,严防问题反弹及弄虚作假行为,2023年顺河区整改交办问题58处。持续巩固维持前期“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加强巡河巡湖自查,切实做到“四乱”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确保河道通畅,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

2.坚决清除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的通知》(汴河办文〔2023〕6号)文件要求,在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开展回头看,进行再排查、再整治。联合区检察院,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宣传督导,按时按要求完成惠济河河段绿化树木整改任务,完成市级销号。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建问题排查小组,合理运用卫星遥感图片、无人机航拍、人工巡查等多种手段,排查辖区重点河湖碍洪问题。按时完成水利部、省河长办通过河湖监管平台下发的疑似妨碍河道行洪桥梁8个突出问题图斑排查认定和系统录入销号工作,对问题不隐瞒、不弄虚作假、不敷衍整改,坚决清除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保障河湖行洪通畅。

3.深入推进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为维护河道健康,顺河回族区按照“以打击为先、以防控为基、以监管为重、以立制为本、以明责为要”的总体要求,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完善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对零星偷采河砂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河道采砂合法、规范、有序进行。截止目前,我区巡查中未出现非法采砂的案件。开展惠济河入河排污口排查,落实“查、测、溯、治”四项要求,梳理问题类型,精心组织、精准施治。惠济河顺河回族区段排水口、闸口共计20个。其中雨水排水口4个,农田排水口、闸口4个,泄洪闸口、排口4个,工业排水口2个,居民用水排水口6个。其中1个企业排水口、6个居民用水排水口存在排放污水现象,均已交办属地政府完成封堵任务;惠济河陵园路沿线4个雨水口存在雨污混排的现象,均已完成整改任务。

4.幸福河湖建设。根据《顺河回族区总河长令第2号 关于强化河湖长制 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文件要求,已将本项工作资金纳入2024年资金预算,申请专项资金10万元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拟定创建东护城河作为顺河回族区幸福河湖,资金到位后立即开展幸福河湖实施方案编制和一河一策滚动编制经费,下一步将结合市河长办工作指导,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着力推动辖区河湖生态建设,提高人民群众亲水幸福指数。

三、深入监督宣传,持续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见效

1.强化监督考核。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河湖长履职尽责、水域岸线利用等情况的暗访监督检查,跟踪督促问题整改,确保各项任务按时落地。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考核制度,编写印发《2022年度河湖长制区级考核方案》,收集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湖长2022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工作总结及图文材料,参考实际工作成效汇总考核成绩排名公示,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表扬,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严格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2.强化宣传培训。参加黄河保护“五点一线”联动体例会与检察院公开日,共同学习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相关讲话精神,座谈沟通交流河湖管护相关优秀管理经验。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检察院开展“世界水日”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放置展板,发放宣传页、环保手提袋还有定制抽纸的方式,介绍河湖长制相关制度知识,宣传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大意义。开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携手共护母亲河”的专项宣传活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与节水保护意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积极性,让人民群众做环保理念的积极倡导者,做生态文明的努力推动者、最终受益者,推动新阶段河湖管护高质量发展,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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