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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日期:2010年07月30日  来源:原创  作者:shunhequ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组织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结果;负责责任目标管理工作。

(六)承办区政府工作范围内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

(七)围绕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文电收发、运转、印刷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负责全区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承办区政府新闻发布会。

(十)负责区长专线电话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十一)办理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式,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

(十三)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区政府的布置和要求,做好法制宣传、组织、指导、检查全区的行政执法情况,研究全区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协助区政府履行区政府对各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负责纠正违法、不法行为;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承办区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指导全区的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工作;负责审查上报向市政府备案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府办公室设1个内设机构。

督查室。负责省、市政府批办件的督办查办工作,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重要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负责衔接督查和落实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年度责任目标;负责对全区责任目标的编制、分解和落实;负责对各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部门年度责任目标日常执行情况的督查和考核奖惩;负责区政府《领导批示》和《顺河政务督查》的编发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区政府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挂法制办牌子。

(二)区政府办公室不再挂督查办公室、目标办公室牌子;将督查办公室(目标办公室)调整为区政府办公室的内设机构。比照省、市政府做法,确定为督查室,主要领导按副科级配备。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主    任:朱林

副 主 任:谷登磊(兼安监局长)、齐进、张峥

联系地址:开封市南土街28号

联系电话:0378--3388691

邮政编码:47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