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管理局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区建设局管理的城市绿化(菊花布展)、背街改造与维护、城市防汛职责划入区城管局。
(三)增加承担本辖区城市数字化管理的管理责任。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区基础设施(背街改造与维护)、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业的管理责任。负责城市防汛和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二)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专项整治活动和重大执法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四)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背街改造与维护)、园林绿化等行业和城市防汛、城市户外广告等综合行政执法。
(五)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各项工作。
(六)负责城市管理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等工作。
(七)负责办理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八)做好本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九)承担本辖区城市数字化管理的管理责任。
(十)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局 长:史文庆
联系电话:0378--3388718
邮政编码:4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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